[打印] [关闭] 发布时间:[2016-09-02 14:00]
当前,我国能源利用仍然存在着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生态环境压力大的主要问题,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作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
我国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空间广阔
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率的目标主要依靠工业领域。处在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的中国,工业是主要的耗能领域,也是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耗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70%,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30%左右。
除了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因素外,工业余热利用率低,能源(能量)没有得到充分综合利用是造成能耗高的重要原因,我国能源利用率仅为33%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0%,至少50%的工业耗能以各种形式的余热被直接废弃。因此从另一角度看,我国工业余热资源丰富,广泛存在于工业各行业生产过程中,余热资源约占其燃料消耗总量的17%~67%,其中可回收率达60%,余热利用率提升空间大,节能潜力巨大,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又被认为是一种“新能源”,近年来成为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
余热资源属于二次能源,是一次能源或可燃物料转换后的产物,或是燃料燃烧过程中所发出的热量在完成某一工艺过程后所剩下的热量。按照温度品位,工业余热一般分为600℃ 以上的高温余热,300~600℃的中温余热和300℃以下的低温余热三种;按照来源,工业余热又可被分为:烟气余热、冷却介质余热、废汽废水余热、化学反应热、高温产品和炉渣余热、以及可燃废气、废料余热。
工业余热资源利用系统或设备运行环境相对恶劣,要求有宽且稳定的运行范围,能适应多变的生产工艺要求,设备部件可靠性高,初期投入成本高,从经济性出发,需要结合工艺生产进行系统整体的设计布置,综合利用能量,以提高余热利用系统设备的效率。
余热温度范围广、能量载体的形式多样,又由于所处环境和工艺流程不同及场地的固有条件的限制,生产生活的需求,设备型式多样,如有空气预热器、窑炉蓄热室、余热锅炉、低温汽轮机等。常见的工业余热回收利用方式,有多种分类方式,根据余热资源在利用过程中能量的传递或转换特点,可以将国内目前的工业余热利用技术分为热交换技术、热功转换技术、余热制冷制热技术。
目前国内各主要余热资源都有可选的回收利用技术或设备,这些技术在原理上和国外余热利用技术并无本质差别,基本上都是通过热交换技术、热功转换技术、制冷制热技术进行余热利用。但由于国外余热回收技术已基本成熟,其设备性能优良,应用广泛,极大地提高了能源利用率。而国内,高、中温余热利用技术设备未得到有效推广普及,低温余热由于相应的利用技术不成熟基本被废弃,造成余热整体利用率低。其中被废弃的200℃甚至300℃以下的低温工业余热虽然品位低、利用技术难度高,但具有很大比例的余热能量,如在石化行业可达80%。对于此类低温工业余热,基于有机朗肯循环ORC的热力发电系统是有效、经济的利用工业低温热能的技术。
中国计划到202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40%-45%,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政府正在推行各项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其中余热回收利用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事实上,除了其他工业领域可以进行余热回收利用之外,因通用机械属性之故,应用量大面广的压缩机余热回收业务也可以借助这些余热回收政策之便快速发展。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近些年余热回收相关的政策吧!
余热回收相关的政策盘点
《对二甲苯项目建设规范条件》
2015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制定《对二甲苯项目建设规范条件》,鼓励采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中的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应达到国家I级能效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对二甲苯生产装置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催化剂和装备。鼓励选用热联合、低温位热能、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
《煤制烯烃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5年8月7日,工信部公布了《煤制烯烃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就煤制烯烃行业的工艺与装备、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予以了规范。鼓励采用多联产技术和余热余压利用等实用节能技术、空冷和闭路循环技术等,降低综合能耗及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煤制烯烃主要设备应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的经济规模。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和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钢铁企业烧结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
2009年12月29日工信部推出了《钢铁企业烧结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即2010 -2012年,投资超过50亿元,在全国37家重点钢铁企业,对82台烧结机推广实施烧结余热发电技术,以降低这个高耗能行业的能耗水平。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目录》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鼓励发展用于电力、石化、冶金、钢铁、水泥建材、印染、造纸、地热、糖酒工业等废热、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11月,财政部下发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励,其中余热余压项目属于财政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之一。《办法》中明确表示对项目改造后每形成1吨标煤节约能力,中央财政将按东部地区200元、中西部地区2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为调动企业积极性,按企业报告节能量先预拨60%的奖励资金。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007年6月,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今年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重点是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等措施。
《“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2006年7月发布的《“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第三项为“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要求在钢铁行业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在水泥行业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建设水泥余热发电装置,研究制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和制冷的优惠政策。
《“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并提出10大节能重点工程,余热余压利用位列其中,要求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2006年,国家发改委制订《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其中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中要求,“十一五”期间在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全高炉煤气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形成年节能266万吨标准煤;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每年30套,形成年节能3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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