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发布时间:[2010-01-11 00:00]
第六章 无润滑压缩机
第25条无润滑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要求,除应按本篇第一、二、三、四章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装配前对油封零件应进行去油清洗,气缸镜面、活塞杆表面不应有锈迹存在;
二、气缸、填料组装后,其水路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用水进行严密性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
三、填料组件的各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支承环与气缸镜面间的羊隙,支承环与环槽端面间的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刮油器的组装,其刃口方向应正确,不得装反,活塞杆上的挡油圈应组装牢固;
六、组装活塞前应有活塞杆表面、气缸镜面上涂一层零号二硫化钼粉,并将表面多余的二硫化钼粉末吹净,有特殊要求者按齐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采用内部冷却的活塞杆,其冷却液进、排管路应畅通,管接头应装配牢固。
第26条压缩介质为氧气等易燃性气体的压缩机,凡与介质相接触的零、部件(包括活塞杆、填料、挡油圈)、附属设备和管路,除了必须去油清洗外,还必须按规范规定脱脂,脱脂后应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干,并将管路两端作无油封闭。
第27条无润滑压缩机的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程序和介质进行,无规定时,除按本篇第五章的规定进行无负荷与空气负荷试运转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转中冷却液必须充分供应,活塞杆表面温度、各级排气温度、排液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运转中活塞杆表面的刮油情况应良好;曲轴箱和十字头的润滑油不得带入填料的气缸;
三、在逐级升压过程中,应待温度达到稳定状态、填料密封良好、没有发现卡死等现象后,方得将压力逐级升高。
第28条施工完毕或试运转暂停期间,应作好防锈处理;一般应在吸气管内通入无油干燥氮气,慢慢转动压缩机,经放空阀排出,使氮气吹尽气缸内的水分,然后关闭吸、排气管阀门,防止生锈。
第七章 现场组装的螺杆式压缩机
第29条组装前应作好下列工作:
一、压缩机主机和附属设备,应清洗干净,并除尽清洗剂或水分,仔细检查转子、轴承、齿轮、气缸有无损伤等缺陷,严防杂质带入工作腔,气氛螺杆式压缩机的清洗脱脂应符合本篇第六章第27条的规定;
二、压缩机的气缸、转子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
第30条组装气缸、转子和齿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缸的纵、横微波不水平度均不应超过0.05/1000,且其倾斜应为同一方向,可在气缸中分面上或轴承孔内测量;
二、机组找正时,应以电机轴(或增速箱轴)的轴心线为基准,其不同轴度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同轴度的径向位移不应超过0.05毫米;
三、轴封与轴戏曲间的径向间隙、径向轴承与转子轴颈间的径间间隙、止推轴承与推力盘间的轴向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螺杆之间的啮合间隙、螺杆外圆与气缸壁间的间隙、螺杆两端面与气缸侧壁间的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气缸、转子找正找平后,应对称均匀地拧紧地脚螺栓;并在气缸中分面上和转子轴颈上放置水平仪,复查气缸和转子的不水平度;
六、齿轮的啮合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1条附属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本篇第四章的规定外,吸、排气肖单器应压缩空气吹洗干净,其安装位置应尽量接近气缸的吸、排气口。
第32条螺杆式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洗润滑系统;
二、冷却水应供给正常,无渗漏现象;
三、油压、温度、断面、电动旁通阀,过电流、欠电压等安全联锁装置,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校验调试合格;
四、在压缩机吸入口处,应装设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空气过滤器;
五、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全开或拆除有关阀件。
第33条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起动油泵,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下运转不少于15分钟;
二、应单独起动电机,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并连续运转不少于1小时,其振动和轴承温度应正常;
三、电机与压缩机连接后,盘动数转,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四、应起动压缩机2~3分钟,确认无异常现象后,连续运转不少于30分钟,压缩机停转15分钟后,油泵方得停止运转,然后清扫各注油口的过滤网;
五、应再次起动压缩机,连续运转不少于2小时进行吹洗,并检查各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第34条空气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吸入口处装上消音器,并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装好各种测量仪表,开启或关闭各有关阀件;
二、应起动压缩机无负荷运转不少于30分钟;
三、应缓慢关闭旁通阀,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升压速率和运转时间,逐级升压与运转,借压力的升高使压缩机缓慢地升温;
四、应升压至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不少于4小时,压缩机和逐级升压运转中,轴承温度和振动情况无异常现象后,方得将压力逐级升高;
五、在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中,每半小时应检查并记录以下各项;
1.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分供油情况;
2.各级吸、排气温度和压力;
3.各轴承温度;
4.各级进、排水温度和冷却水供应情况;
5.电机的电流、电压、温升。
第35条升温试验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空气负荷试运转合格后,应按设备技术规定的温度进行升温试验,检查在该温度下运转的可靠性;
二、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升温值,高速温度继电器;
三、升温方法可用提高排气压力(需相应调整压力继电器),或在气体吸入口处加热气体来达到需要的温度;
四、应在规定的温度下连续运转不少于2小时,并经常检查轴承温度、电机电流和振动情况;
五、升温试验结束后,应拆卸缸气缸盖,仔细检查转子有无接触烧损等痕迹;同时应恢复温度、压力继电器的触发点的原来位置。
第36条压缩机升温试验合格后,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作安全阀和压差继电器灵敏度的试验,其动作应正确灵敏。
第37条压缩机试运转合格后,应更换润滑油。
|